教育是国之大计、党之大计。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。根据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,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,客观、公正、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,现就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调查时间及内容
调查时间: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。
调查内容: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,聚焦教育公平、教育质量、政府治理、总体评价等方面。
2.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
问卷调查对象:全体教师、学生及社会人士。
问卷类型: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,分单选题、多选题两种类型。
3.调查方式
调查对象请扫描“中国教育督导”微信公众号二维码(如下),选择“关注公众号”,进入微信号界面后,点击首页底部“互动平台”菜单,选择“政府履责情况调查”,进入问卷答题;填写各自身份(教师、学生及社会人士),选择相应问卷填答。
4.相关要求
请大家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所填写的问卷和留言提交后,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,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、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。